想要從事廢輪胎煉油項目,都需要滿足哪些條件,相關的政策文件是哪些呢,今天
北工機械來給大家介紹一下。
目前的廢輪胎煉油準入條件,主要依據的政策文件是,工信部2020年新發布的《廢舊輪胎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(2020年本)》,這個文件是現在的主要政策文件;在新文件發布之前, 主要依據文件是《廢輪胎綜合利用行業準入條件》(工信部節〔2013〕86號)。
新文件發布之后,原來的文件廢止。

新文件大家可以到工信部下載,這里簡要的摘幾條:
1.廢輪胎裂解工藝應采用連續工藝的設備
這個就是廢輪胎煉油應該采用連續工藝的設備,這個在不少地方已經開始嚴格要求,非連續工藝設備不審批。目前全連續
廢輪胎煉油設備投資是比較高的,單套設備幾百萬。
2.采用租賃廠房的,合同租期不少于15年
3.熱裂解處理綜合能源消耗低于200千瓦時/噸
4.熱裂解裝備的尾氣排放應達到《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《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等要求。嚴格熱裂解油、炭黑利用處置管理,防止污染轉移或二次污染。
5.熱裂解產品質量應符合《廢舊輪胎裂解炭黑》等和行業相應的標準要求。
另外需要注意的是,雖然原來的文件被廢止,但是原來文件中規定的廢舊輪胎煉油企業年處理規模不小于2萬噸廢舊輪胎這個要求,目前雖然在新文件中沒有要求,但是在一些地方還是需要企業滿足這個產能才能審批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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